注:本司可以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软件测试报告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本司的提供服务的价格合理,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联系。联系人:吴生 :
服务区域:广东省、广州(天河、萝岗开发区、黄埔开发区、南沙新区、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越秀、白云)、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肇庆市、云浮市、茂名市、湛江市、清远市、韶关市、梅州市、汕头市、潮州市、河源市、揭阳市、阳江市。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一) 材料申报
1、材料预审
企业可提交电子材料进行预审,也可直接进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表的数据库文件、附件表格电子版以及所有附件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收到预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齐备性审核。如果申报材料齐全,通知企业准备书面材料;如果申报材料不齐全,通知企业按要求修改;
2、正式递交
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交到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可快递材料到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收到企业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后开具受理通知书;
(二)材料审核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必要时联合当地软件行业协会或当地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审;
(三)结果报送、结果公示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将审核结果上报省、国家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双软认定网”上对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予以备案。有异议的,不予备案;
(四)结果通知
1、软件企业可在“双软认定业务网站”上软件企业公告栏目查询认定结果,并凭受理通知书原件到广东软件行业协会领取证书;
2、对于不通过的企业,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将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将软件企业认定不合格意见书送达企业。企业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提出申请,提交异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受理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